專欄文章 / 野薑花心理諮商所 諮商心理師 黃傳益 撰文
「送禮」,在台灣文化中有著許多的涵義,其中大多有著表達感謝、祝福之意義;但是在助人工作中,送禮卻成為了助人工作者需要非常小心謹慎拆解的炸彈!?
自己第一次被送禮的經驗真的很印象深刻,我的當事人是一個在人際相處有很大困擾的小學生,他渴望跟人當朋友,但卻不知道怎麼表達自己的情緒跟想法,於是我們開始了近一年的心理諮商。
到了年末,我因為工作關係,即將離開服務單位,所以我也提早開始為諮商結束做準備,而最後一次諮商,導師既如往常的帶當事人來到諮商室,而導師特地將我拉到一邊說:「今天是他的生日,他有帶糖果來跟大家分享,他也想要送一個禮物給老師!」
面對突如其來的驚喜,的確是讓我也有措手不及的感覺,甚至因而選擇尿遁,跑到廁所傳訊息問督導該怎麼辦,但督導沒能及時回覆,所以我還是回去面對了自己第一次「被送禮的考驗」…
當事人靦腆著臉,有點慌亂地拿出一包點心麵,不知道該說什麼…
於是我問:「我看到你拿出一包餅乾,是代表著你想要跟我說什麼呢?」
當事人用著生疏的語言,但卻是難得的完整語句說:「我想要送老師這個我最喜歡的餅乾,跟老師分享我今天生日的感覺。」
當我準備接過餅乾,我看著當事人的眼神離不開餅乾時,我說:「祝你生日快樂!謝謝你,願意跟老師一起分享這個開心的感覺,那我們也一起享受這個餅乾的開心,一邊做我們最後一次的諮商課,好嗎?」
當事人很開心的笑著說好,我們也一起笑著吃餅乾,並進行最後一次的諮商!
事後,我與督導討論了此次諮商,督導問我為什麼選擇了接受當事人的禮物,
我回答:「以倫理原則來說,當事人的禮物並不是貴重的,再來當事人也清楚表達送禮的原因。而且最重要的是,我認為送禮本來就是台灣文化中很重要的一環,既然倫理都強調離不開文化,那我也把文化一起納入考量,所以當下我評估『收下禮物並與當事人一起分享禮物』是對當事人有正向意義且具諮商效益的!」
時過境遷,我仍然記得那位第一次送我禮物的當事人,我也感謝他帶給我「被送禮」的經驗,助人專業工作倫理是重要的,它規範著一位助人專業工作者所應努力邁進的理想目標,但絕對不代表著死板且標準的倫理流程,而是時刻需要用倫理提醒著自己,身為心理師、助人工作者在工作、社會中扮演的角色與功能所在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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